加拿大的公司类型和特点



加拿大的公司类型和特点



加拿大的公司有下列三种类型,优点与风险为:

1、独资公司

英文名称为Sole Proprielorship。这是以个人开办的公司,由个人运营并承担责任,拥有者本人与公司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是三种加拿大公司形态中最简单的一种,其优点是:

(1) 手续简单,节省费用,组织机构简单。在公司开始时只需要在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登记,获得营业许可证即可。其登记内容包括:自己的姓名与生意的持有人,无须先注册一间公司。

(2) 每年不需要向加拿大公司注册处交报告,甚至在填报入息税时,也只需要将个人报税表填报一次即可,经营收益由投资人独享,不用与其他合作者分配。

(3) 拥有个人行使全部公司职能,享有全部的利润的权利。低税收。企业的收益纳入个人所得税核算,纳税额可能低于公司制企业。

(4)所有人与公司的关系是自雇,可以用个人和公司的名义运作,可以用个人和公司的名义开发票。

个人独资企业缺点:   

(1) 投资者独自承担企业所有损失。   

(2)投资者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资本金少,融资困难。   

(4)经营能力受投资人个人能力限制。

2、合伙企业(PARTNERSHIP):   

这种企业在加拿大很常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小型业务多用此种组织形式。英文名称为Partnership。这是由两个或多个股东开办的股份公司、信托公司等,属于贸易或商业活动的公司,是三种加拿大公司形态中复杂程度属于中间位置的一种,合资公司的每位股东都为公司提供资金、劳力、财产或技术,同时也分享公司利润。  

 合伙企业优点:   

(1)投资人为2至25个,资本金较独资增加适合两夫妇或一家人合伙经营,如餐馆、超级市场、杂货店、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即可以由个人与个人,也可以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组成,属于合伙经营性质。   

(2)企业亏损由合伙人共担。这类公司象独资公司一样宜于开办,也是只需要在当地政府进行登记并得到营业许可证即可,除从事采矿业、制造业之外,合资公司还可以不一定进行注册。。   

(3)由于合伙人多,可以根据形势增加客户数量和业务种类。提高企业的影响力。   

合伙企业缺点:   

(1)控制权分散,每个合伙人都对企业有控制权。每一位合资股东都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合同,且任何一个股东为公司做出的承诺,都成为所有合资者均要承担的责任。在法律上为每个合伙人要承担全部经营公司的全部债务。   

(2)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合资者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和法律责任,在合资公司开办时最好加以协议明确,千万别等到合资出现问题时才想到;合资公司在年终报税时,还要根据合资协议分别计算每个合资股东分得的利润和承担的亏损,然后各自报税。   

(3)利润要在合伙人中分配。   

(4)如果合伙人中有人死亡或退出,合伙企业可能关门。公司的存在依赖于合资的连续性,如果在两个人的合资公司中,其中一人离开或宣布破产,则合资关系自然解体,即公司不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合资公司中有一种特殊的形态,即有限合资公司,英文名称为Limited partnership。这类合资公司是由一个股东负责合资公司的所有运作和全部债务和法律责任,其余的股东即有限投资人(Limited partner)无权参于公司的行政运作,其责任仅以出资额度为限对公司负责。通常此类公司比较少,特别要说明的是,合资公司形态中的有限公司与纯粹的有限公司是不同的,它是合资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合成品。

3、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Incorporation或Corporation。这是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办的公司,是以一个独立的与股东有明确界限的法定实体。其好处是:

其风险是:

有限公司的优势在那里? 加拿大公司的经营模式, 开始时以无限公司或合伙的形式运做, 待企业发展,赢利稳定后再转成有限公司. 那么与无限公司相比, 有限公司有那些优势呢?

第一. 公司一旦负债或破产, 法人和股东的债务只限于当初投入公司的金额, 而与私人财产无关.也就是说, 公司的股东不负公司债务的责任, 但是一旦做了贷款担保, 则另当别论. 此外与自然人一样, 有限公司也可以拥有各种财产.

第二. 与无限公司不同的是, 有限公司寿命可以无限延长, 即使owner 过世或生意转手, 一样可以继续存在. 股东可以将有限公司的股份分配给配偶或儿女,以此减低入息税,公司存在有着连续性。因为这类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定实体,即使股东成员有变更,公司仍旧存在。也就是说,有限公司的所有权的改变,股份的转移,均不会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三. 易于融资. 当公司发展壮大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 这样做的好处是公司没有还贷的压力, 更不需要向股民支付利息, 还可以迅速筹措到资金.

第四. 灵活安排收入. 给自己或家人发放工资时, 有限公司可以自己决定发放的时间和数额, 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所得税.

第五. 潜在的延税能力. 在个人税率较高的年份, 少发工资, 一旦税率下调, 增加工资数目.

第六. 收入平摊. 有限公司可以将赢利以分红的形式发放给股东, 即使他们没有实际参与经营. 这样将拥有高收入的个人收入分摊给低收入的家庭其他成员, 降低了个人所得税.

第七. 税率较低. 与无限公司的税率22.5%相比, 税率只有13.5%。

有限公司缺点

第一 有限公司必须注册,并且需要注册费用,每年还要向加拿大的公司注册处交纳年报(annual repot),没有经营也得报税. 即使收入和费用为零, 但每年仍然要报省税和联邦税.

第二, 随时保存完备的资料. 按照税法要求有限公司要保存公司会议的MINUTE BOOK; 股东和法人的任命通知并每年报告更新.

第三. 不能利用个人的免税额. 因为有限公司报税用不同的报表, 因此不能利用个人税务上的credit优惠.

第四, 不能灵活使用公司亏损. 无限公司一旦发生亏损, 可以用来冲抵个人收入, 但是有限公司的亏损只能用来冲减以前的盈余或今后几年的亏损.

第五, 个人为公司担保承担责任. 如果向银行借贷发生困难时, owner常常会以个人的名义做担保, 如果债务不能还清, 自然转嫁到owner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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