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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单身证明


生活在加国的华人,很多时候需要去中国办理结婚。通常在中国的婚姻登记部门需要出示单身证明,而国外居民的单身证明必须经中国大使馆承认才能生效。那么单身证明如何办理呢?

程序上需要委托律师办理公证, 然后将公证文件送到维多利亚省政府认证, 然后到中国领事馆完成认证,称为三级公证然后才可以拿回中国使用,通常这个过程需要三周左右,而且此单身证明的关键文件必须本人亲自在律师面前宣誓签字,无法人在中国办理。因此朋友们有此打算的需要提前安排好。

1 从未结婚过的办理单身证明

所需证件:1 人口统计局的检索结果原件。2 在律师面前签字的单身声明书。3 加国护照原件。4 填写大使馆规定的申请公证、认证的表格。

该证明书须经省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认证后,再送交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认证。该证书须在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认证方为有效,经大使馆认证后的证书半年内有效。因此也被称为三级公证。

2 如果曾经离婚过那么

1 人口统计局的检索结果原件。2 在律师面前签字的单身声明书。3 加国护照原件。4 必须提供离婚证书的原件。5同时 填写大使馆规定的申请公证、认证的表格。

在中国结婚并在中国离婚者提供由国内民政部门核发的离婚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将离婚证书、连同律师认证的单身声明、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表等一起送交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办理认证手续。

3 如果配偶死亡,并准备去中国结婚

则需要

办理除需准备与办理单身证明一样的身份证件、单身证明书和填写相关表格外,还必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书原件。

或者配偶在中国死亡的提供由国内公证处公证的死亡证明书。

或者配偶在国外死亡的提供经公证师及所在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配偶死亡证书的真实影印本。

将配偶死亡证明、单身声明、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表等一起送交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办理认证手续。



温哥华陈卓律师团队有多年办理单身证明三级公证的经验,将为您在中国的业务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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